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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政策与技术路线

    信息发布者:以诚相待
    2017-08-16 14:04:19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转载

    李继仁等:创新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政策与技术路线

    [ 作者:李继仁 谢大识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196  更新时间:2017-08-16  录入:实习编辑 ]分享到:微信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

    ——促进美丽、富饶、文明娄底新农村建设

    一、搞好畜禽粪尿治理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央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娄底市委、市政府同样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新一届市委在十三五建设规划中提出“七个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即包括“天蓝水净地绿”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将实现生态环境大变样。李荐国书记曾在一次会议上强调,“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要站在“健康中国”的高度,履职尽责,打好组合拳,做好加减法,建设健康环境。

    目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已经超过工业污染,而畜牧业的污染是农业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近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一批大型的养殖场建设了粪污处理的环保设施,但还有很多中小规模养殖户没有配置粪便处理设施,粪便就近露天堆存,大部分养殖场污水不经处理或只有简单的处理,直接排放到水库河流,养殖场的恶臭在空气中散发,对水体、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质量和人们身体健康。

    据统计,一个万头猪场平均每天的粪尿排放量达17 500kg,其中氮和磷的排放量分别达到105kg和70kg,每年排到环境中的氨为13600kg,磷为23 400kg。年出栏生猪1万头猪的规模养殖场,每年产粪污达20 000 000kg以上。养猪污水污染物含量特别高,化学需氧量(COD)高达4 000-15 000 mg/L,氨氮高达900-2 500 mg/L,固体悬浮物(SS)超标近百倍。

    猪粪尿中的氮、磷、钾成分进入水体,会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富营养化后的湖泊、河流和水库,由于磷、氮的增多,藻类大量繁殖生长,水体透明度变低,水体由无色变为绿色并散发出难闻的腥臭味,严重影响水体中鱼类等生物的生长甚至死亡。未腐熟的猪粪尿施入土壤后,部分氮、磷不仅随地表水或水土流失流入江河、湖泊,污染地表水,而且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地下水溶氧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水体发黑、变臭,失去使用价值,造成持久性的危害。

    污染物的排量超过土壤本身的自净能力,便会出现降解不完全和厌氧腐解,产生恶臭物质和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导致土壤孔隙堵塞,作物徒长、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出现作物大面积腐烂。有些微生物在土壤中生成芽胞,造成生物污染和疾病传播。超标的磷、铜、锌、砷及其他微量元素在土壤中富集,对作物产生有害作用。

    今年5月,邵阳县合山养殖场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引起了中央和省里的重视,对存在失职行为的28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其中诫勉谈话2人,党政纪立案26人。娄底市涟源市三甲乡、娄星区蛇形山镇(原属双峰县)曾经也发生过因养殖污染环境引起周围村民举报、网上发帖、上访的事件。因此,落实“天蓝水净地绿”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将近一半的任务,应该是解决畜禽粪尿对环境的压力。搞好畜禽粪尿治理,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民生幸福,关系到地方形象,关系到领导仕途,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是根本办法

    前几年,我市为了治理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和大中型水库、湘江支流、资江水质,我们对畜禽粪污治理,采取的最主要措施是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对禁养区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这些措施是必要的,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强拆猪场,因为政府财力有限、补助较少,养殖户投资损失大,拆了后一般没有合适的地方重建,养殖户被迫失业,因此,阻力比较大。二是大量减少畜禽养殖数量,也导致猪肉等供应偏紧,这种现象去年表现较明显,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强拆猪场力度较大的省份表现明显。国务院不得不将猪肉供应纳入菜篮子工程,实行省长市长负责制进行考核。所以,以后再以拆迁的方式治理粪污的空间是有限的。三是单纯的强拆猪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比如,方案规定在资江、涟水干流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两侧500 m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关闭退出。假设某个猪场迁移到501 m以外,但污水照样通过各种方式排到河流中,不同样还是污染水源吗?这样的规定便于操作执行,但并不是十分科学合理的。

    2017年以来,国家及省市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及各科研学术机构的环保与农业专家、学者有了新的提法,即要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为主进行治理。畜禽粪尿,本来就与工业废水、废渣、废气的性质不一样,不要采用工业治污治废的模式和标准进行治理。采用工业化的思路和方法治理粪污,设施设备投资巨大,处理成本太高,并且,治理之后的水,看起来较清亮、没有明显臭味,BOD、COD可能达标,但是,溶入水中的氨氮、磷还是无法去除的,这样的水还是富营养水,排入江河湖泊还是会污染水源。

    千百年来,农民都是视畜禽粪尿为肥料、为宝贝对待的。农谚云:“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猪多、肥多、粮多”“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七八十年代时,农村老人小孩的一项劳动任务即是“拾粪”。所以说,畜禽粪尿,只要放对了地方,它不但不是废物和污染,反而是改良土壤、增产粮食、提高农产品品质的重要法宝。现在,畜禽粪尿之所以造成环境污染,是因为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使得粪尿集中在一起,却没有被均匀地施用到农田、菜地、果园之中而造成。

    因此,解决畜禽粪尿对环境污染的问题,还是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三化原则。首先,要通过饲料营养等技术手段提高饲料的消化吸收率,减少粪尿排放总量和其中未消化营养物的排放量;通过雨污分离、干清粪等措施,减少污水总量和水中溶解养分含量。其次,要通过干粪发酵、粪尿污水沼气处理及其他处理方法等一系列技术措施,使粪便熟化,降低污水中的有机质含量,使通过处理后的粪尿成为对植物无害的有机肥料。最后,将这些经过处理后成为对植物安全的有机肥、沼液当作一种资源,施用到足够面积的粮田、菜地、果园等土地中去进行消纳,发挥粪尿作为资源的效用。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是解决养殖业环境污染的根本出路。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面临的难题

    目前,从娄底市的畜禽饲养总量(全年出栏生猪约500万头、肉牛25万头、山羊30万只)和可消纳畜禽粪尿土地面积(全市约有耕地19.8万公顷、园地1.6万公顷、林地39万公顷、其他农用地5.5万公顷)来看,环境容量在总量上是不存在问题的。笔者曾分析过新化县的养殖环境承载能力。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县可消纳畜禽粪尿土地总面积(含低山荒地)15.2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74万公顷,经果林、蔬菜等种植面积2.78万公顷。按照每公顷(15亩)耕地配套养殖15头牛(或30头存栏猪、75只羊、300只家禽) 测算,全县可承载228万头牛单位,现有承载量为91.5万头牛单位,除去禁养区、 工业区、水源保护区和乡镇拓展区后,全县可新增畜禽承载量为136.5万头牛单位。涟源市、双峰县与新化县相比,人均耕地面积不会少,人均饲养(出栏)的猪、牛、禽数量相差不大,环境承载能力都是有所富余的。

    制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是什么呢?是畜禽饲养的规模化、集约化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导致的耕地细碎化、分散化的矛盾。现在,养殖业的规模化水平已经达到60%-70%,规模养猪户的年出栏量少则500头,年出栏500头生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应该在4000户以上。然而,在种植业方面,土地流转比例约40%,但是我市种植面积达10公顷左右(150亩,大约可以消纳300头猪的粪尿)的种植大户却廖廖无几。娄底市2012年承包水田2公顷(30亩,大约可以消纳60头猪的粪尿)以上的种粮大户只有1125户,6.67公顷(100亩,大约可以消纳200头猪的粪尿)以上的只有181户。养殖户与种植户相分离,养殖规模化与耕地细碎化的矛盾,导致农牧不能结合,养殖户不种地或种地很少,而种地的农户没有养殖畜禽,产生粪尿的养殖户没有土地消纳,需要有机肥的种植户没有畜禽粪尿。

    制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化肥对有机肥的致命冲击。虽然化肥对土壤结构和农产品品质有影响,但是施用化肥农作物的产量高,相同肥效的化肥重量轻、价格低,运输和施用需要的人力少。现在的农民都图耕作简单、轻松,农民不愿意远距离地费钱费力购买、运输、施用有机肥,因此,很多农户都没有使用有机肥的兴趣和习惯了。只有少数讲究农产品品质的有机蔬菜、果树的农户对有机肥还比较重视,而大多数种粮食的大田很少施用有机肥。养殖户与种植户相分离的情况下,如果粪肥能达成市场交易,粪肥的资源化利用才有可能,但是,农民将运输费、人工费一计算,使用有机肥的成本比使用化肥的成本还高,如果运输距离较远,即使养殖户的粪肥不要钱,农民也不想要。加之,娄底是丘陵区,有些农村耕地不集中,没有机耕道,拖拉机、三轮车不能直达田间地头,还需要人工用独轮车或肩挑送到田头,农民就更不想费这个劲。

    美国的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比中国更高,但是,美国不存在畜禽粪尿的污染困境,原因是他们的养殖场就是由农场主办的,农场主拥有几千上万公顷的土地,养殖场就修建在农场的中央,粪肥不用运输,也不用使用高额的成本对粪尿进行处理,直接通过水肥一体化的施肥系统自动施用到田间了。

    所以,中国畜禽粪尿污染环境的问题,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不是因为我们养的畜禽太多了,也不是因为规模太大了,更不是我们没有先进的粪污处理设备和技术,而是我们养殖规模化与耕地细碎化的矛盾,种养分离的矛盾。只有认识了这个主要矛盾、直面困难解决矛盾,只有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解决阻碍农牧结合的障碍,才能化解我们发展规模养殖与保护环境的困境。单纯从技术层面或一些细枝末节中考虑问题是无济无事的。粗暴的拆迁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策

    (一)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导致我国畜禽粪尿污染环境的主要原因,是养殖规模化与耕地细碎化的矛盾,种养分离的矛盾。那么,要解决这个矛盾,我们要改革“政策供给”,提供促进农牧结合的政策动力。这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共识。问题在于我们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促进农牧结合,进而促进畜禽粪尿的资源化利用。

    有人提出应当强制要求养殖企业自己配套种植基地,以实现种养结合,粪污不准外排。我以为,这种设想可以提倡,但强制要求不现实,对于大多数养殖户而言是做不到的。以每公顷耕地消纳30头猪的粪尿能力计算,一个年出栏1万头的猪场,需要配套333.33公顷(5000亩)的种植基地。成片流转300多公顷耕地,并耕种起来,在我们丘陵地区的自然条件下,以及现在农户承包土地很细碎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即使政策鼓励这样做,企业面对上千个农户去谈判签协议,其间的成本可想而知。如果政府非得强制要求,养殖场也许会与农民签订假协议,可以应付有关部门的书面审查,而实际上是落实不了的。

    还有一种说法叫“谁污染、谁治理”,我以为,这种说法不十分准确。我们城市里的居民,每天吃喝拉撒,每个人都要产生垃圾和排泄污物、生活污水,我们是不是每个人都亲自将自己产生的污染治理干净呢?不是的!我们一方面要具有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意识,同时要有实际行动尽量减少生活污水的数量、减轻水资源污染的程度,另一方面要缴纳卫生费和污水处理费,承担治理污染的经济责任。而承担实际治污工作的是城市环卫站和污水处理厂的工人,城市政府部门承担了管理、组织、督查、经费补助的责任。所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谁污染、谁有责任治理或承担治污费用”。

    弄清了这个关系,我们的思路就可以更宽一些。我们没有必要规定每个养殖场、养殖户,都配套建设整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也没有必要自己拥有足够的土地用于种植,以利用养殖场所产生的全部有机肥。完全可以由政府(利用PPP项目)兴办专业从事畜禽粪尿处理的环保公司。此类环保公司性质类似于城市环卫站、污水厂,属于公益事业,可以适当收费,但必须有政府财政补贴。环保公司建设专业的处理厂,部分处理厂可以建在大型养殖厂内,大型养殖厂原有设施设备也可转化为环保公司的股份。环保公司依法依规收取养殖户的治污费用,代为处理,并架设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的桥梁,在各乡村种植基地建立有机肥、沼液沼渣贮存配送点,打通种植业利用有机肥的通道。同时规定规模化种植产业基地必须建设配套的有机肥贮存池窖设备设施,做为项目申报、政策扶持的必要条件。

    具体建议如下:

    1、市人大组织专题调研,在调研、征求民意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有关环境保护、治污收费、强制淘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政府该承担的治污支出列入政府年度预算。让强制淘汰、治污收费有法可依,收费标准有章可循。收费标准应根据清粪方式不同(产生的污水量不同)而有所区别。

    2、市政府选择一个县(如双峰县)进行试点。在试点县利用PPP项目成立专业从事畜禽粪污治理的环保公司,选择有可靠高效的环保新技术、有经济实力的环保企业投资控股,大型养殖场、大型种植基地可以参股。养殖企业可以申请自行处理而不交纳治污费,但必须接受严格的环评,其设施设备必须由环保和畜牧部门验收合格,运行过程中接受环保、畜牧部门的随机检查和不间断的视频监控。

    3、整合上级政府相关的涉农资金重点建设有机肥利用运贮设施。主要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建设奖励资金、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奖励资金、有机肥使用的专项补贴、农田基本建设资金、大型农机购置补贴等,资助各乡镇村组和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基地,修建机耕道、有机肥贮存配送点、沼液沼渣贮存池、蔬菜果树茶叶基地修建肥水一体化滴灌设施,购置沼液运输专用泵车。整合后的涉农资金流向明确、应用精准,既找到了畜禽粪尿资源化利用的良好途径,保证了有限涉农资金最大效用的发挥,又减少了化肥对土壤结构和环境的影响,提高了农作物的品质,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4、学习广东省清远县叶屋村、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等地经验,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种植业规模。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三权分置,大力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鼓励建设种养结合的生态农场。鼓励建设由国企、民企与村集体、农民合作的混合所有制农场,使用有机肥生产专供大型国企、民企的绿色农产品。

    5、对养殖企业严格执行备案、环评、年审制度,可以考虑建立一定年限强制淘汰或技术改造制度。目前,为数不少的养殖场,使用的年限已经比较久了,设施简陋,技术落后。可以借鉴车辆强制淘汰的制度,规定使用一定年限(如十年)的,使用水冲清粪工艺,污染物减排和处理设施“三无”(无雨污分离、无沼气池、无干粪棚)的养殖场,要么彻底进行技术改造,要么依法淘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淘汰低效、高耗、重污染的养殖场,有助于供给侧结构改革,压缩落后的过剩产能,为产业升级腾出发展空间。

    (二)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

    1、推广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畜禽粪尿排泄量。改常规高蛋白、高磷、高铜、高锌饲料为健康减排型饲料,解决有害物质的减排问题,确保畜禽粪尿的可利用性;改水冲清粪为(机械)干式清粪,解决干湿分离的问题(万头猪场采用水冲粪工艺日产液态粪污150吨,采用干清粪工艺仅日产30吨);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解决污水浓度高和排放量多的问题;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解决雨污分流的问题;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解决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2、改变种植结构,大力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增加土地和水系环境对畜禽粪尿的消纳容量。发展“粮改饲”力促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即将粮食、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的三元结构。大多数牧草耐肥耐水,可以消纳更多肥水,水稻每公顷需氮量约200千克,而杂交象草可达1000千克。如种植杂交象草,对于用水冲粪、水泡粪和干清粪工艺的万头猪场,消纳沼液所需的土地面积可以减少到61.6公顷、27.6公顷、7.15公顷。牧草可就地利用养猪、养牛,还可改善家畜的健康水平和肉质。此外,可以将农村的低凹地改造为湿地生态系统,种植莲藕、蒿笋、慈姑、蓣头等耐肥的水生经济作物,既可产生经济效益,又可美化乡村环境、净化水质。

    3、建立分布式粪污处理系统,尽量就地就近处理和利用,减少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很多官员和专家学者,一提到粪污第三方处理,都想到工业化的集中处理。我认为,集中处理与有机肥最终要分散到耕地中去是不协调的,粪污首先要集中、然后再分散,增加运输距离和运输费用。现在信息技术中流行的都是云计算、分布式处理,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如果目的是作为有机肥利用,不必要建造工艺复杂的大型成套设备处理厂,完全可以在养殖场附近或大型种植基地,采用简易设备分布式处理。如干粪可用异位发酵床、发酵塔处理,或利用粪便养殖蚯蚓等;污水可用沼气罐或软体厌氧发酵池、大湘农生态智能猪舍及污水处理系统等。实现低成本、无害化、零排放,就近处理、就近利用。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公众号 湘中得一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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